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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工业废渣(粉煤灰、燃煤炉渣等)资源综合利用的新型墙材制造企业

环境保护部首次向社会发布全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关情况

摘要:环境保护部日前发布了《2014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以下简称《年报》),这是环境保护部首次向社会发布全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关情况。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是环境管理的重要方面,与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紧密相联、密不可分。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防止环境污染,既是改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的客观要求,又是深化环境管理的重要保障。  环境保护部日前发布了《2014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以下简称《年报》),这是环境保护部首次向社会发布全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关情况。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是环境管理的重要方面,与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紧密相联、密不可分。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防止环境污染,既是改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的客观要求,又是深化环境管理的重要保障。  《年报》主要依据2013年中国环境统计年报及全国261个大中城市已经发布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汇总编制而成,分为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信息发布情况、全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能力建设情况3个部分,较为系统地介绍了当前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相关情况。关于一般工业固废产生及处理情况如下:  2013年,全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2.8亿吨,比上年减少0.41%,综合利用量为20.6亿吨,比上年增加1.71%,综合利用率为62.2%,贮存量为4.3亿吨,比上年减少28.7%;处置量为8.3亿吨,比上年增加17.3%;倾倒丢弃量为129.3万吨,比上年减少10.3%。  全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情况单位:万吨  2.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  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1.3亿吨。其中,尾矿产生量为10.6亿吨,占34.0%,尾矿综合利用量为3.3亿吨,综合利用率为30.7%;粉煤灰产生量4.6亿吨,占14.8%,综合利用量为4.0亿吨,综合利用率为86.2%;煤矸石产生量3.8亿吨,占12.3%,综合利用量为2.8亿吨,综合利用率为71.1%;冶炼废渣产生量3.7亿吨,占11.8%,综合利用量为3.4亿吨,综合利用率为91.8%;炉渣产生量2.6亿吨,占8.5%,综合利用量为2.4亿吨,综合利用率为89.9%。  尾矿产生量较大的省份依次为河北2.4亿吨、辽宁1.1亿吨、四川0.8亿吨、江西0.7亿吨、云南0.6亿吨。其中河北、辽宁两省尾矿产生量占全国的33.3%。  粉煤灰产生量较大的省份依次为山西4192.4万吨、山东4159.6万吨、内蒙古4082.6万吨、河南3670.3万吨和江苏3048.8万吨,这5个省粉煤灰产生量占全国的41.4%。  煤矸石产生量较大的省份依次为山西1.4亿吨、内蒙古0.5亿吨、安徽0.3亿吨、河南0.3亿吨和山东0.2亿吨。其中,山西省煤矸石产生量占全国的35.2%。  冶炼废渣产生量较大的省份依次为河北7394.4万吨、辽宁3417.4万吨、山东3047.1万吨、江苏2875.3万吨和山西1969.6万吨,5省冶炼废渣产生量占全国的50.8%。其中河北省冶炼废渣产生量占20.1%。  各地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情况  2013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大的省份为河北4.3亿吨,占全国工业企业产生量的13.2%;山西3.1亿吨,占全国工业企业产生量的9.3%;辽宁2.7亿吨,占全国工业企业产生量的8.2%;内蒙古2.0亿吨,占全国工业企业产生量的6.1%;山东1.8亿吨,占全国工业企业产生量的5.5%。  综合利用量超过1亿吨的省份有7个省,较大的省份为山西2.0亿吨,主要为煤矸石,占全省工业企业综合利用量的44.7%;河北1.8亿吨,主要为冶炼废渣,占全省工业企业的40.1%;山东1.7亿吨,主要为粉煤灰、冶炼废渣和尾矿,占全省工业企业的55.5%;辽宁1.2亿吨,主要为尾矿、冶炼废渣和粉煤灰,占全省工业企业的53.2%;河南1.2亿吨,主要为粉煤灰和煤矸石,占全省工业企业的51.1%;江苏1.1亿吨,主要为冶炼废渣、粉煤灰和炉渣,占全省工业企业的75.7%;安徽1.0亿吨,主要为煤矸石、粉煤灰和尾矿,占全省工业企业的61.8%。这7个省份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占全国工业企业的48.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较大的省份为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和山东,均高于90%。  处置量较大的省份为河北2.3亿吨,主要为尾矿,占全省工业企业的89.8%;辽宁1.1亿吨,主要为尾矿,占全省工业企业处置量的45.4%;内蒙古0.8亿吨,主要为尾矿和煤矸石,占全省工业企业的82.5%;山西0.8亿吨,主要为煤矸石,占全省工业企业的53.7%;四川0.5亿吨,主要为尾矿,占全省工业企业的87.6%。这5个省份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占全国工业企业的68.1%。  贮存量较大的省份为青海0.6亿吨,主要为尾矿和其它废物,占全省工业企业的98.0%;江西0.5亿吨,主要为尾矿,占全省工业企业的92.0%;辽宁0.4亿吨,主要为尾矿,占全省工业企业的87.2%;新疆0.4亿吨,主要为尾矿,占全省工业企业贮存量的59.0%;四川0.3亿吨,主要为尾矿,占全省工业企业的81.0%。这5个省份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占全国工业企业的49.0%。  倾倒丢弃量较大的省份为云南48.9万吨,主要为尾矿,占全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倾倒丢弃量的66.2%;新疆26.5万吨,主要为尾矿,占全省工业企业的78.2%;贵州19.2万吨,主要为其它废物,占全省工业企业的61.8%;重庆11.5万吨,主要为煤矸石,占全省工业企业的77.0%;辽宁9.1万吨,主要为其它废物,占全省工业企业的98.7%。这5个省份的工业固体废物倾倒丢弃量占全国工业企业的89.0%。  2013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大的行业依次为黑色金属矿采选业6.8亿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的21.7%;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6.1亿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的19.4%;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4.4亿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的14.1%;有色金属矿采选业3.9亿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的12.5%;煤炭开采和洗选业3.8亿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的12.1%;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8亿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的8.9%。这6个行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的88.7%。  综合利用量较大的行业依次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5.2亿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的26.7%;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4.0亿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的20.4%;煤炭开采和洗选业2.9亿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的14.7%;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1.8亿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的9.2%;黑色金属矿采选业1.7亿吨,占全国的8.7%;有色金属矿采选业1.4亿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的7.1%。  处置量较大的行业依次为黑色金属矿采选业4.15亿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的51.7%;有色金属矿采选业1.14亿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的14.2%;煤炭开采和洗选业0.90亿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的11.2%;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0.44亿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的5.5%;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0.42亿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的5.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0.40亿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的5.0%。  贮存量较大的行业依次为有色金属矿采选业1.3亿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的32.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0.9亿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的23.0%;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0.6亿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的14.7%;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0.5亿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的12.0%;煤炭开采和洗选业0.3亿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的6.8%;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0.2亿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的4.5%。

国家加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支持力度,引导资金投入,增强企业参与动力!

摘要:支持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机制,引进吸收国外先进技术,鼓励企业和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等建立技术创新和转让平台,组织联合攻关,共同解决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和装备发展中的关键和共性问题。推动专业化技术研发机构发展,鼓励商业模式创新,支持资源循环利用服务业公司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发挥资源产出率的目标导向作用,建立企业、园区的资源产出率统计评价体系,开展循环经济和资源利用效率评价,增强企业加强废弃物利用的积极性和动力。  发改委、工信部等6部委1月28日发布关于印发《重要资源循环利用工程(技术推广及装备产业化)实施方案》的通知称,要对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加大支持力度,引导资金投入。  通知提出,到2017年,基本形成适应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的技术研发、推广和装备产业化能力,攻克一批技术障碍,技术储备能力显著增强,企业重大科技成果集成、转化能力大幅提高,掌握一批具有主导地位的关键核心技术,部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初步形成主要资源循环利用装备的成套化生产能力。  重点任务和领域包括:(一)城市矿产(再生资源),涉及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稀贵金属、废塑料、废橡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二)再制造,涉及再制造高效无损拆解方面、再制造损伤检测与寿命评估方面、再制造先进成形与加工方面;(三)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涉及共伴生矿产资源、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渣、赤泥、建筑废物、废矿物油;(四)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涉及回收交易环节和分拣加工环节。  通知提出的保障措施包括:(一)加大支持力度,引导资金投入。各地方应在科学论证的前提下,通过各自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等现有资金渠道,支持资源循环利用技术产业化。本工程涉及研发的相关任务,需要财政资金支持的,按照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要求纳入国家有关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统筹给予支持。创新支持方式,组织示范推广,建立公共服务平台等,发挥对社会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向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领域。  (二)加强政策引导,优化产业发展环境。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完善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强化相关标准的设定,为在各行业推广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和装备提供倒逼机制。研究采取综合措施推动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研发、推广和装备的产业化。将资源循环利用产品和技术纳入《国家鼓励的循环经济技术、工艺和设备名录》等给予引导支持。加大风险防控力度,减少各类风险的影响。  (三)创新体制机制,发挥目标导向作用。支持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机制,引进吸收国外先进技术,鼓励企业和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等建立技术创新和转让平台,组织联合攻关,共同解决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和装备发展中的关键和共性问题。推动专业化技术研发机构发展,鼓励商业模式创新,支持资源循环利用服务业公司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发挥资源产出率的目标导向作用,建立企业、园区的资源产出率统计评价体系,开展循环经济和资源利用效率评价,增强企业加强废弃物利用的积极性和动力。  (四)发挥部门合力,形成共同推进机制。按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要求,对有关研发推广平台进行梳理,优化布局。在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和装备研发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发展中,推动相关产学研机制的形成。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和装备方面的投入,加强企业与国内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发挥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方面的资源优势,加速资源循环利用领域教育、科技和产业的集聚整合。

企业发展新机遇--2014中国(太原)国际煤炭工业展览会即将召开

摘要:2014中国(太原)国际煤炭工业展览会将于2014年10月16日-18日在太原.山西省展览馆召开,本届展会的主题是:循环经济新思维,能源产业新增长,交流合作新平台,对外开放新跨越。展会经山西省商务厅批准,太原市人民政府及中国煤炭城市发展联合促进会主办,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太原分会、北京华贸联展览有限责任公司承办。目前招展工作已接近尾声,各项会前准备工作都在安排中  2014中国(太原)国际煤炭工业展览会将于2014年10月16日-18日在太原.山西省展览馆召开,本届展会的主题是:循环经济新思维,能源产业新增长,交流合作新平台,对外开放新跨越。展会经山西省商务厅批准,太原市人民政府及中国煤炭城市发展联合促进会主办,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太原分会、北京华贸联展览有限责任公司承办。目前招展工作已接近尾声,各项会前准备工作都在安排中。  中国(太原)国际煤炭工业展览会的宗旨以推进国家以煤炭为基础的能源发展战略的贯彻实施;促进国际煤炭与能源新产业交流合作;实现国际煤炭与能源新产业科工贸互利共赢;引领我国煤炭与能源新产业的发展方向。展会凭借山西省中国独有的煤炭资源优势,和成熟的煤炭开采生产经历,已成为西部地区煤炭行业的权威展会,是业内各企业及品牌翘首期盼的年度盛会。目前报名参展企业286家,参观网上登记18600多人次,电话登记参观8980多人次,组团参观单位168家。  当前,国家正在实施“十二五”战略期间煤炭行业进入迅猛发展的时期,多数煤炭行业企业主动把传统能源优势产业融入国家能源安全和低碳发展的大局中思考谋划,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全力推进煤炭资源深加工和高端化,煤炭生产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煤制气产业规模、层次居国内前列。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优化,经济发展方式逐渐转变。同时,展会也旨在探讨在新的经济环境下,如何抓住企业快速发展这个时代机遇,变革企业传统技术商业模式及组织方式,使企业迈向一个全新的世界。  本次大会将有来自国内外的近千家专业企业近三万人参与,展会上将展出煤矿行业装备制造发展的最新成果、最新生产设备及项目。北京华贸联欢迎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莅临现场参与交流,年度盛会,内容精彩,值得期待!  中国(太原)国际煤炭工业展览会组委会  2014年9月

五措施支持粉煤灰综合利用(政策速递)

摘要:《管理办法》从五个方面明确了鼓励支持政策。一是鼓励对粉煤灰进行高附加值和大掺量利用。包括支持发展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及相关产品;支持发展技术成熟的大掺量粉煤灰新型墙体材料;鼓励利用粉煤灰作为水泥混合材并在生料中替代黏土进行配料;鼓励利用粉煤灰作商品混凝土掺合料等。《人民日报》北京2月18日电作为火力发电大国,我国每年产生的粉煤灰量巨大,“十一五”末年产生量达4.8亿吨,据预测“十二五”末粉煤灰年产生量将达到5.7亿吨。国家发改委等10个部门近日发布了新修订的《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从五个方面明确了鼓励支持政策。一是鼓励对粉煤灰进行高附加值和大掺量利用。包括支持发展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及相关产品;支持发展技术成熟的大掺量粉煤灰新型墙体材料;鼓励利用粉煤灰作为水泥混合材并在生料中替代黏土进行配料;鼓励利用粉煤灰作商品混凝土掺合料等。二是用灰单位可以按照《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和程序申报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符合条件的用灰单位,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相关优惠政策。三是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建筑、筑路等工程中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的粉煤灰及其制品。四是对粉煤灰大掺量、高附加值关键共性技术的自主创新研究,相关部门将给予一定支持。五是要求各级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鼓励和扶持措施。  【链接】  粉煤灰是我国最大的工业固体污染物,其每年排放总量相当于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总量的两倍多。粉煤灰的产生主要集中在火电厂和大型工矿企业的动力锅炉。一些研究表明,粉煤灰中有20多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化合物等物质,其中包括可能导致神经系统损伤、出生缺陷甚至癌症的重金属。大量的粉煤灰如不加以处理,会产生扬尘,污染大气,对人体健康危害很大;排入河道水系会造成河流淤塞,污染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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